卡博替尼是一种多靶点激酶抑制剂,临床用于多种晚期实体瘤的治疗。本文围绕其用法用量,从给药原则、推荐剂量及剂量调整三个方面进行梳理。
一、给药基本原则
1.剂型不可互换
卡博替尼片剂与胶囊剂不可相互替代,处方及调配时需严格核对剂型。
2.空腹给药
应在空腹状态下服用,即餐前至少1小时或餐后至少2小时给药,以避免食物影响药物暴露。
3.整片吞服
药片需整片吞服,不可压碎、咀嚼或掰开服用。
4.漏服处理
若发现漏服,且距下次给药时间不足12小时,应跳过该次漏服剂量,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剂量,不可补服。
5.围手术期停药
计划手术(包括牙科手术)前至少停药3周;大手术后至少2周内、且伤口充分愈合前不得给药。
二、各适应症推荐剂量
1.肾细胞癌(RCC)
单药治疗:60mg,口服,每日一次。
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治疗:40mg,口服,每日一次;纳武利尤单抗按相应方案静脉或皮下给药。卡博替尼持续用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;纳武利尤单抗用药至疾病进展或最长2年。
2.肝细胞癌(HCC)
适用于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患者:60mg,口服,每日一次。
3.分化型甲状腺癌(DTC)
成人及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:体重≥40kg者,60mg每日一次;体重<40kg者,40mg每日一次。
4.神经内分泌肿瘤(pNET/epNET)
成人及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:体重≥40kg者,60mg每日一次;体重<40kg者,40mg每日一次。
5.特殊人群起始剂量
中度肝功能损害(Child-PughB)患者:60mg每日一次者减至40mg每日一次;40mg每日一次者减至20mg每日一次。
三、剂量调整
1.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原则
出现不可耐受的2级不良反应、3级或4级不良反应,或发生颌骨坏死时,应暂停给药。待症状缓解或恢复至1级后,按阶梯减量恢复用药。
2.减量阶梯
成人及体重≥40kg的12岁以上患者:60mg每日一次→40mg每日一次→20mg每日一次。
体重<40kg的12岁以上患者:40mg每日一次→20mg每日一次→20mg隔日一次。
联合纳武利尤单抗的RCC患者:40mg每日一次→20mg每日一次→20mg隔日一次。
3.需永久停药的情况
3级或4级出血;任何级别的胃肠道穿孔或4级瘘;急性心肌梗死、2级及以上脑梗死、3级或4级动脉血栓栓塞事件、4级静脉血栓栓塞事件;不可控制的高血压危象;肾病综合征;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。
4.与CYP3A4抑制剂的调整
避免与强CYP3A4抑制剂合用;若无法避免,每日剂量减少20mg。停用强抑制剂2至3天后,恢复原剂量。
5.与CYP3A4诱导剂的调整
避免与强或中度CYP3A4诱导剂合用;若无法避免,每日剂量增加20mg,最大不超过80mg/日。停用诱导剂2至3天后,恢复原剂量。
6.其他注意事项
避免食用葡萄柚或饮用葡萄柚汁,避免使用圣约翰草,以免影响卡博替尼暴露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