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特莫韦的稳定性受温度、湿度和光照影响。正确储存是保证药效与安全的关键,不同剂型要求各有侧重。
一、通用储存原则
1.温度要求
片剂、口服颗粒和注射液均应储存在20°C至25°C(68°F至77°F)。
允许在15°C至30°C(59°F至86°F)之间短暂偏移。
应避免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。
2.原包装保存
片剂需保留在原包装中直至使用,以防潮解。
口服颗粒应保留在原包装袋中,临用前才打开。
注射液应保留在原纸盒中,以避免光照影响。
3.儿童安全
所有剂型均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。
口服颗粒包装为儿童防护设计,仍需妥善保管。
二、各剂型储存要点
1.片剂
240mg为黄色椭圆形片,480mg为粉色椭圆形片。
储存于原包装中,防潮是关键。
无需冷藏,室温保存即可。
使用前检查包装完整性,避免受潮变质。
2.口服颗粒
每袋含20mg或120mg来特莫韦。
必须保留在原袋中,不可提前混入食物或水中存放。
混合后的颗粒应立即服用,不可储存。
与软食混合后须在10分钟内服完,否则丢弃重配。
3.注射液
为无菌、澄清无色溶液,单剂量瓶装。
原纸盒避光保存,防止光照降解。
使用前需稀释,稀释后溶液稳定性有限。
稀释后室温可存放24小时,冷藏可存放48小时。
冷藏温度为2°C至8°C(36°F至46°F)。
上述时间包含输注过程,超时后应丢弃。
三、特殊注意事项
1.稀释液储存
稀释后的溶液应尽快使用,避免长时间放置。
冷藏保存的稀释液取出后需检查是否澄清。
若出现浑浊、变色或颗粒物,应丢弃不用。
2.静脉给药装置
不得使用含DEHP塑化剂的输液袋和输液器。
应选择不含DEHP或邻苯二甲酸酯的材质。
不推荐使用含聚氨酯的输液管路。
3.配制与使用时限
注射液稀释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输注。
口服颗粒混合软食后限10分钟内服用。
经鼻胃管或胃管给药时,混合物须在2小时内用完。
超时未用应丢弃并重新配制。
4.日常管理建议
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,过期药品不得使用。
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、阴凉、避光。
旅行或转运时避免高温和剧烈震动。
如有疑问,应咨询药师或医护人员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