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建议授予alpelisib(Vijoice)有条件上市许可,用于治疗PIK3CA相关过度生长谱系(PROS)的严重或危及生命表现的患者

发布时间: 2026-06-16 文章来源: 老挝全球药房 推荐人数: 76

当地时间2026年5月21日,欧洲药品管理局(EMA)的人用药品委员会(CHMP)采纳了一项积极意见,建议授予药品alpelisib(Vijoice)有条件上市许可。该药拟用于治疗需要接受全身性治疗的成人和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,适用于伴有PIK3CA相关过度生长谱系(PROS)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表现。

药物背景

alpelisib(Vijoice)的治疗应由具有PROS管理经验的医生发起。alpelisib(Vijoice)将提供50mg、125mg和200mg薄膜包衣片剂,以及50mg颗粒剂。其活性成分为alpelisib,属于抗肿瘤药物、磷脂酰肌醇-3-激酶(PI3K)抑制剂(ATC代码:L01EM03)。alpelisib(Vijoice)通过阻断PI3K酶的活性,从而减少组织的异常生长。

临床试验结果

alpelisib(Vijoice)的获益基于一项主要研究的结果。该研究回顾性审查了57例年龄在2岁及以上、通过同情用药项目接受alpelisib治疗的患者病历。这些患者均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PROS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症状。

主要疗效指标为治疗24周后,至少1至3处异常增生或肿瘤体积缩小(主要通过影像学扫描评估)。此外,一项针对参与过同情用药项目的患者的后续研究,为该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持性证据。

常见副作用

alpelisib(Vijoice)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:高血糖、腹泻、头痛、口腔炎、脱发、皮炎、皮肤干燥和恶心。

警告和注意事项

1.严重过敏反应

在肿瘤治疗中使用alpelisib(Vijoice)的成年患者中曾发生严重超敏反应(包括过敏反应和过敏性休克),接受alpelisib(Vijoice)治疗的患者也可能出现。发生严重过敏时,应永久停用。

2.严重皮肤不良反应

在肿瘤治疗中使用alpelisib(Vijoice)的成人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皮肤不良反应(SCAR),包括Stevens-Johnson综合征(SJS)、多形性红斑(EM)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(TEN)以及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(DRESS)。alpelisib(Vijoice)未被批准用于肿瘤适应症。如出现SCAR的体征或症状,应中断用药并咨询皮肤科医生以明确病因。若确诊为SCAR,需永久停用;若排除SCAR,可考虑调整剂量、使用外用糖皮质激素或口服抗组胺药。

3.高血糖

在肿瘤治疗中使用alpelisib(Vijoice)的成人患者中曾发生严重高血糖,部分病例与高血糖高渗性非酮症综合征(HHNKS)或致死性酮症酸中毒相关,接受alpelisib(Vijoice)治疗的患者也可能出现。

监测与管理:

治疗前检测空腹血糖(FPG)和糖化血红蛋白(HbA1c),并优化血糖水平。

治疗开始后,前2周内每周至少监测一次空腹血糖,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至少每4周一次;每3个月监测一次HbA1c。

对存在高血糖危险因素(如BMI≥30、空腹血糖升高、HbA1c高于正常上限、合并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、年龄≥75岁)的患者,治疗最初几周应更频繁监测空腹血糖。

若治疗后出现高血糖,应按临床需要监测空腹血糖(每周至少两次)直至恢复正常。降糖药物治疗期间,继续监测空腹血糖,至少每周一次持续8周,之后根据临床需要每两周一次。

考虑咨询高血糖治疗专科医生,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。

Vijoice在1型糖尿病及未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尚未确立。有糖尿病史的患者可能需要强化降糖治疗,应密切监测。

4.肺炎

在治疗中使用alpelisib(Vijoice)的成人患者中曾发生严重肺炎(包括急性间质性肺炎和间质性肺病),接受alpelisib(Vijoice)治疗的患者也可能出现。

对出现新发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状或怀疑发生肺炎的患者,应立即中断alpelisib(Vijoice)并评估。对于存在非特异性呼吸道体征和症状(如低氧、咳嗽、呼吸困难或影像学间质浸润)且已排除感染性、肿瘤性及其他原因的患者,应考虑非感染性肺炎的可能。一旦确诊肺炎,需永久停用。

5.腹泻

在治疗中使用alpelisib(Vijoice)的成人患者中曾发生严重腹泻(包括导致脱水和急性肾损伤的病例),接受alpelisib(Vijoice)治疗的患者也可能出现。根据腹泻严重程度,可中断给药、减量或永久停药。

6.胚胎-胎儿毒性

基于动物实验数据,孕妇服用alpelisib(Vijoice)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。动物生殖研究中,妊娠动物在器官形成期口服Alpelisib(剂量接近推荐的儿科及成人剂量)观察到胚胎-胎儿死亡率(植入后丢失)、胎儿体重减轻以及胎儿畸形发生率增加等不良发育结局。

避孕建议:

告知孕妇及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。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用药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。

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在用药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应使用避孕套并确保伴侣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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